榆林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统计局:
为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,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,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,根据《陕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陕统发[[[[2007]61号)市统计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大检查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在全市范围内,对县(区)、乡镇、调查村、调查户2006年农村统计年报和2007年上半年定期报表数据任务进行全面检查;对农村统计调查规章的建立和执行情况,乡镇统计基础台帐建设情况,数据采集方法、数据评估情况等进行检查。
检查既包括抽样调查的数据,也包括逐级上报的农村统计数据。
二、检查目的及重点
主要检查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基础是否可靠,方法是否科学,数据是否有来源,能否反映客观实际,基层统计人员是否如实调查,如实上报,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,有无违反统计法的情况存在。通过检查,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,促进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提高,纠正农村统计调查中的违法现象,从而保证农村统计数据真实可信,不出假数。
三、检查办法
这次全市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采取上下结合,点面结合的办法:一是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对比检查;二是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评估检查;三是报表数据与现场数据核对检查。
四、具体安排:
(一)县级自查。各县级统计部门要对本县所辖的统计工作站、各查调查点、调查户的基础工作、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重点检查3一5个乡镇。
(二)市级复查。市级统计部门要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,抽选1一3个县,每个县抽3个乡(镇)对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进行复查。
各县、区统计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工作,确定一名主管局长具体抓此次工作,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开展检查工作,并及时对自查情况进行总结,于8月5日前将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局农社科。
为了便于工作联系,请各县指定一位联系人,并将联系人姓名、电话和电子信箱于7月20日前报农社科。
联系人:杜蔚 电话:3894559
榆林市统计局农社科
二00七年七月十六日
主题词:统计 农村 检查
抄 送:省统计局农村处
附件: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汇总报表
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结果汇总表
单位 县(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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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 |
单位 |
数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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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查县数量
县检查乡镇数量
查出数据错误总数
一、按错误类型分
计算错误
指标含义不清
其他类型错误
二、按指标内容分
农林牧渔业核算
农林牧渔生产情况
其中:粮食
水果
畜牧业
县基本情况表
乡、建制镇基本情况表
村基本情况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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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本表仅用于内部分析,不公开,不反馈,不用于业务考评